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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 这是财政部负责人第1次明确表示,“4%目标”达成。 过去三十年间,“4%”可谓是中国教育的“阿喀琉斯之踵”,每当官方表态重视教育时,各方都会拿这个久未达标的“4%”来说事。 早在1986年,以厉以宁、王善迈为首的几位学者做了一份名为“教育经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合理比例研究报告”,计算出当人均GDP达1000美元时,公共教育支出国际平均水平为4.24%。据此,1993年,中国政府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1次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在20世纪末”占GDP的比例应该达到4%的目标。 结果,到2010年,即是新世纪第1个十年结束之际,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才3.66%。 此后,有着“新教改”纲领性文件之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再一次规定,“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随后,国务院总理在不同场合多次明确表态,要在自己任期结束之前“还上4%的账”。于是,过去两年,成为“4%”达标的主战场。 2011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的文件,并召开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加强经费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依据上述文件,2011年全国范围内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以及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中来计提教育资金。 2012年,财政部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地方在收支分类科目中增加了名为“103014804 教育资金收入”的科目,以反映从土地收益中所计提的教育资金,并在地方国库中进行分账核算。同时,强调“各地区不得降低计提比例、改变计提方式、虚增成本费用、拖延计提时间”。 此外,按照总体部署,在2012年和2013年年初,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各省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并形成报告上报国务院,以便中央政府进行监督和问责。 在良好的政策护航下,“4%”终在2012年达标。 “4%”到底是个什么概念? 在中共十八大召开期间,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出席一场新闻发布会时曾算过一笔账:“我们今年用人民币计价的GDP可以超过50万亿,也**是说财政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要超过2万亿。2012年的财政总收入,虽然还没有到年底,但是,我估计会超过11万亿。这意味着我们要拿六分之一的财政收入用到教育方面。” 显然,这样一笔“巨款”如何使用好、管理好,是下一步关注的焦点。“这是不得了的钱,全国人民都在盯着这笔钱怎么用,这笔钱要用在培养人身上,绝不能花在搞豪华装修,宿舍变宾馆、食堂变餐厅,扶梯甚至也雕花,走廊里挂电视,其实都没有人看。” 据悉,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对各省教育经费拨付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并形成报告上报国务院,以便中央政府进行监督和问责;同时国家将设立专门的教育经费监管中心,以便对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监督制度化。 教育部长袁贵仁亦坦承,现在教育部关心的事是“如何能把钱用到刀刃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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